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在我市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:
(一)〔直系亲属投靠迁移〕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,可以申请其直系亲属登记为我市居民户口。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:夫妻间投靠、子女投靠父母、父母投靠子女、未成年子女投靠(外)祖父母(父母均为军人且户口均已注销的)。
(二)〔合法稳定住所迁移〕公民以购买、继承、租赁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、使用权的,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,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登记为家庭户;租赁公有房屋的,可凭房管部门出具的公有房屋租赁证明登记为家庭户;租赁非公有房屋的要求迁移户口的,经房管部门备案后,应当将户口落在居住地的公共集体户上。
(三)〔合法稳定就业迁移〕因工作调动、录(聘)用、务工经商或从事公益性事业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,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可以在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。
(四)〔人才引进迁移〕在我市就业的人员,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称号,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,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可以在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答复单位:铜陵市公安局
答复时间:2022-09-19